答:農舍須檢附使用執照,除政府興建農路外,私人擅自築圍牆、水泥、柏油路面均應申請雜項執照或合法證明文件始認為農業使用,該筆餘地仍要種植農作。
服務地址:970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早上8:00 ~ 12:00 下午 1:30 ~ 5:30 週六、週日、例假日休息 服務電話:03-8322141 傳真:03-8332975 交通位置 |網站導覽|員工專區 隱私權保護政策|網站安全政策|著作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