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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及景觀發展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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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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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申請農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應檢附那些資料?

答:申請農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應檢附以下資料: (1)最近一個月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2)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3)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4)其他(委託書)。 (5)共有土地應檢附全部共有人之分管契約書等。 (6)申請用地如有興建農舍或農業設施,應於地籍圖上明確標示,並簽名或蓋章。 

2012-05-11
最新5筆記錄
序號       主旨 點閱
1 * 問:有一塊農地種植水稻剛收成尚未整地、翻耕,是否為農業使用?
11133
2 * 問:農業用地上農舍有築圍牆、舖設水泥(或柏油路面)是否准予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10083
3 * 問:農業用地上有祖先墳墓,可否准予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9755
4 * 問:農業用地蓋有土地公廟、應公廟等,可否准予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9629
5 * 農業用地是否可以蓋農業資材室?
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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