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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育兒津貼Q&A

Q1 2 至4 歲育兒津貼補助對象為何?
A1 2 至4 歲育兒津貼補助對象為實際年齡滿2 歲至未滿5 歲學齡的我國籍幼兒,且符合下
列情形者:
(一)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最近年度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綜合所得稅稅率均未達20%。
(二)未正在領取照顧該名幼兒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三)幼兒未就讀公共化幼兒園(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
務中心及特教學校)或準公共幼兒園。
(四)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Q2 可申請2 至4 歲育兒津貼之年齡區間?
A2 2 至4 歲育兒津貼補助對象為實際年齡滿2 歲至未滿5 歲學齡的我國籍幼兒,108 學年
度各月份可申請之幼兒如下表:

申請年月 可申請2 至4 歲育兒津貼幼兒之出生日期區間
108 年 8 月 103 年9 月2 日(含)至106 年7 月31 日(含)幼兒
108 年 9 月 103 年9 月2 日(含)至106 年8 月31 日(含)幼兒
108 年10 月 103 年9 月2 日(含)至106 年9 月30 日(含)幼兒
108 年11 月 103 年9 月2 日(含)至106 年10 月31 日(含)幼兒
108 年12 月 103 年9 月2 日(含)至106 年11 月30 日(含)幼兒

之後各月份可申請之出生日期區間請依此類推。

pdf 2-4育兒津貼Q&A家長版1090101  571.71K  點閱圖案60
201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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