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樣式表無法正常顯示時,並不會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花蓮市公所全球資訊網
全文檢索:
  進階查詢   RSS訂閱
訊息廣場 市長專欄 行政區域 公所介紹 便民服務 互動專區 資訊公開 市民防災
市場管理所
>>>

常見問答

內文  小  中  大  巨  回上頁  回首頁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公有市場自治會組織之相關規定為何?

公有市場攤舖位使用人應依「零售市場管理條例及花蓮縣零售市場管理辦法」組成自治會運作市場公共事務。自治會執行下列事項:一、市場公共安全之維護。二、市場公共秩序之維持。三、市場環境衛生之管理。四、市場公共設施之維護。五、攤(鋪)位使用人違反本條例規定之舉發及處理。六、市場及其周圍違規攤販之舉發。七、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2011-04-25

行動條碼服務地址:970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早上8:00 ~ 12:00 下午 1:30 ~ 5:30 週六、週日、例假日休息
服務電話:03-8322141    傳真:03-8332975  
交通位置網站導覽員工專區
隱私權保護政策網站安全政策著作權聲明   

 

 

本版面適用各解析度的個人電腦.智慧手機.平板電腦.筆記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