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立幼兒園112學年度招生簡章
壹、申請登記入園資格及招生名額:
- 申請登記入園年齡及招收名額如下:(含優先入園條件資格之幼兒)
(一)大班年滿五歲之幼兒(106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大班招收名額:候補
(二)中班年滿四歲之幼兒(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中班招收名額:候補
(三)小班年滿三歲之幼兒(108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小班招收名額:120名
貳、報名手續:請於報名時間內繳交戶口名簿影印本1份及兒童健康手冊預防接種影本及報名表。
參、優先入園條件:
- 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4條,下列優先條件之幼兒以第一順位優先入園:
(一)低收入戶子女:具備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二)中低收入戶子女:具備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三)身心障礙(含發展遲緩幼兒):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發展遲緩證明或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適合就讀普通班者。
(四)原住民子女:戶口名簿記載為原住民身份者。
(五)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縣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份認定公文。
(六)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 依據「花蓮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第三點第(一)款第2目之(1)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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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花蓮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第三點第(一)款第3目規定:
- 寄養之幼兒,檢附本府安置寄養公文或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優先入園 。」上列條件幼兒以第三順位優先入園。
- 本園在學幼生之兄弟姐妹等(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以第四順位優先入園(不含在學當年應屆畢業生之兄弟姐妹)。花蓮市公所員工子女、孫子女併以第四順位優先入園。
- 其他幼生依一般生規定入園。
肆、招生方式:
- 招收上述具優先入園資格之幼兒,如登記優先入園人數超過應收名額時,即公開抽籤方式辦理。
- 優先入園所剩名額,再受理一般幼兒登記,如登記人數超過應收名額時,即以公開抽籤方式辦理。
- 依據「花蓮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款規定,辦理入園登記以一次為原則,若第一次申請登記人數不足,應繼續招生至滿額為止。
- 依據「花蓮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第三點第(五)款雙(多)胞胎幼兒籤卡是否併同或分別抽籤,得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並出具切結書,且以第一順序進行抽籤。
伍、辦理時間:
- 招生公告日期:5月15日至5月31日於花蓮市公所網站及本園門口公告。
諮詢電話:8320245、8349376。臉書搜尋:花蓮市立幼兒園。
- 申請登記日期:6月01日至6月0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不含國定假日及週六、日)
- 申請登記方式:現場報名(請戴口罩)。
- 登記地點:花蓮市立幼兒園 地址:花蓮市和平路705號。
- 公開抽籤方式:於6月08日(遇例假日或國定假日順延)上午9:00整正式抽籤,家長未到場抽籤者由園長、里長代抽。
- 為顧及抽籤候補幼生權益,並避免長時間等待以致影響未錄取之幼生其他就學機會,所有抽籤備取時效保留至該學年度開學後一個月失效,以利家長及早另做安排。
陸、注意事項:
*一 般 生新生:7月06日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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