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平島 •部定
承辦課室:清潔隊
依據109年6月4日花市建字第1090014258號函:
一、旨案路面「建國路二段至大愛樓間」路面已於「嘎尼按部落聯外道路改善工程」案計畫辦理重新鋪設柏油,另該處建議裝設路燈,將先行錄案再行研議辦理。
二、有關環境臟亂,本所清潔隊已派員前往清理完成,另裝設監視一事,查該處為平面道路,依據花蓮縣錄影監視系統設置辦法,本所僅得依相關法規建議縣警局評估是否裝設。
三、另考量該處經常性遭堆置垃圾及廢棄物,本所清潔隊前往清理多次後仍無法確實改善,故近期將採購移動式監視器一台,俟交貨後將優先安裝於該處適當地點,用以查緝違法棄置行為,確保該處環境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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