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09年5月2日花市社字第1090014260號函:
一.有關政府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擴大急難紓困措施,主要係就原有工作,因疫情生計受影響,生活受困者且未具軍、公、教、勞、農、漁保等社會保險身份及未領其他政府機關紓困補助、津貼等家戶予以紓困,合先?觼?。
二.符合以上資格之申請人持身份證、印章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09年6月30日前至居住地公所填具申請書及切結書提出申請,政府依是否符合急難事由審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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