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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提案
有關花蓮市65歲以上高齢者涉入交通事故事宜。(第21屆第3次定期會)
提案人:楊哲灃
承辦課室:社勞課

依據109年5月28日花市社字第1090014268號函:

查本縣目前訂有「花蓮縣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愛心乘車費用補助基準」,針對身心障礙者及65歲以上長者,補助縣內火車乘車費用,每人每月以新臺幣600元為限。

有關代表之建言,本所將建請縣府納入研議,將計程車車資納入「花蓮縣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愛心乘車費用補助基準」之補助範圍,以提升高齡民眾搭乘計程車意願。

2020-06-10

 

服務地址:花蓮市光復街112號    服務電話:03 8322839

 

總計:11980825  本月:187010  今日:9654    更新日期:202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