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3月23日花市民字第1110007643號函:旨揭建議案處理情形如下:
經查本市各里近年依里基層經費採購滅火器(111年度838支、110年度688支、109年度614支),放置轄區易致災地點,以及時撲滅火災降低火災發生機率。
另為提早預警火災發生,即早應變與避難逃生,降低火災傷亡,本所於110年11月2日花市民字第1100030458號函轉知各里辦公處有關「花蓮縣消防局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申請補助流程」,協助轄內符合申請火災住警器民眾申請。
服務地址:花蓮市光復街112號 服務電話:03 832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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