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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提案
民眾反應有關花蓮市公所發放重陽節禮金每人500元,建議比照吉安鄉公所每人發放600元。(第21屆第8次定期大會)
提案人:林百瑞
承辦課室:社勞課

依據111118日花市社字第1110031361號函:

  1. 本所111年度重陽敬老禮金發放條件為「本年度重陽節前年滿70歲以上,並設籍於本市滿90日以上者」,發放級距依據年齡區分:

    ()70歲至79歲者,每位發放500元。

    ()80歲至89歲者,每位發放800元。

    ()90歲到99歲者,每位發放1,200元。

    ()100歲以上者,每位發放3,600元。

  2. 本所111年度重敬老禮金發放對象70歲至79歲者共計7,374,如依質詢建議,經費預計增加737,400元。

  3. 有關貴代表之建言,本所將審慎評估本市重陽敬老禮金發放規定並考量明年度法定預算執行原則辦理,並請貴代表持續給予本所支持。

2022-12-07

 

服務地址:花蓮市光復街112號    服務電話:03 8322839

 

總計:14308842  本月:371228  今日:84729    更新日期:2024-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