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王火木 案由 :花蓮市國興五街與國民一街交叉口裝設警示燈以保行車安全。(第4次定期大會第3案) 承辦課室 :建設課 辦理情形 : 101年5月24日花市建字第1010012847號函行文縣府:旨揭路口相關反射鏡與標誌標線已完臻完善,仍經常發生機車與汽車擦撞事故,建請設置相關閃光號誌以維市民財產安全。
服務地址:花蓮市光復街112號 服務電話:03 832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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