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吳東昇、吳施鴻
承辦課室:農業及景觀發展課
提案人:吳東昇、吳施鴻
案由 :減或免除南演夜市攤商租金案。(第14次臨時大會第2案)
承辦課室 :農業及景觀發展課
辦理情形 :
102年8月16日花市農字第1020017059號函回覆: 一、南濱夜市攤販使用規費等本所已於101年6月1日公告調降程序完成,並納入因颱風天然災害等影響營業之機動減免租金機制。 二、另調查本7月份到訪遊客約為29,700人次,大小車輛約9,844輛,亦據以說明其消費意願及消費能力。 三、目前花蓮縣政府挹注經費趕辦彩虹夜市,提供完善且更具人潮之攤位,並以安置南濱夜市現營業者開放使用,故請該攤商爰依花蓮市南北濱攤販集中區攤位使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協助配合。 四、綜上,歉難辦理減或免除南濱夜市攤販使用規費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