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吳東昇 案由 :路面標示劃設。(第17次臨時大會第2案) 承辦課室 :建設課 辦理情形 : 依據103年1月3日花市程字第1020035965號函回覆:函轉各管線挖掘單位於道路挖掘假修復後須恢復相關標誌標線,以利行車安全。
服務地址:花蓮市光復街112號 服務電話:03 8322839
總計:12130067 本月:105440 今日:4258 更新日期:202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