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董信妹 案由 :請於中美路237巷與東興二街口及東興二街與林園一街口處裝設監視器。 承辦課室 :民政課 辦理情形 : 1.依據103年5月8日花市行字第1030012567號建請花蓮縣警察局就旨案卓參惠辦。2.依據103年5月14日花市行字第1030012559號函略以說明:花蓮縣警察局於中美路237巷於東興二街口已建置2支鏡頭;東興二街口與林園一街鄰近路口已建置3處8支鏡頭。由於設置經費有限,對於建議處索將予以錄案,並視未來經費狀況粽和其他議案統籌辦理。
服務地址:花蓮市光復街112號 服務電話:03 832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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