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董信妹
承辦課室:建設課
提案人:董信妹
案由 :請轉請縣府下水道工程完成後確實回填,以維路面平整。
承辦課室 :建設課
辦理情形 :
據103年5月8日花市建字第1030012567號函請 花蓮縣政府辦理「民孝、民政、民運、民樂、分支管網及用戶接管工程」第一標工程,施工後造成本市多處路段道路顛頗不平,建請完工驗收後儘速鋪設,以維民眾行車安全。 依據103年5月15日府建下字第1030086383號函回覆:本府辦理「民孝、民政、民運、民樂、分支管網及用戶接管工程」第一標工程,目前已進入完工查驗及部分驗收階段,後續目前先採臨時修復之路段於查驗及部分驗收後將儘速辦理重新加鋪路面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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