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07年6月19日花市建字第1070014320號函回覆:旨案花蓮縣警察局107年6月14日花警交字第1070028367號函回覆如下:
1.應請當地里長徵詢該路段居民之意見並達成共識後,綜合辦理。
2.本案路線如有修正之需要,請貴公司依程序完成相關前期作業後,再報請本縣道安會報審核。
服務地址:花蓮市光復街112號 服務電話:03 8322839
總計:12142715 本月:118088 今日:3444 更新日期:2024-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