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黃達祥
承辦課室:民政課
依據108年4月19日花市民字第1080010415號函回覆:
1.本所前已於105年4月落成啟用民運民樂民政民立里聯合活動中心爲里民服務,先予敘明。
2.爲興建民政里活動中心,本所尋覓民政里內廣場用地(民勤段339-1、341-2及342-4地號)辦理用地多目標使用申請後,申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原民部落營造-部落之心示範點建置補助計畫」案之綜合服務中心,惟未獲通過補助。
3.本所曾另覓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位於中美七街之閒置房舍(花蓮巿樹人段0483地號)作為民政里活動中心使用,該署來函敘明應辦理有償撥用,費用經計算後約為七千餘萬元,本所財政拮据,實無力負擔。
4.本所將持續於民政里內尋覓適當土地及爭取上級機關補助興建設立活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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