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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專區
限期移置公告:停放於本所維管機關用地(國安里林森段0818-0018地號)1台無牌車輛,如逾期限仍未處理將辦理拖吊移置作業。

主旨:公告「停放於本所維管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國安里林森段 0818-0018地號)

           1台無牌車輛」,本所本於管理機關權責,請車輛所有人於公告期限7日內

          自行認領移置,逾期將拖吊移置保管,特予公告通知。

依據:民法765條、廢棄物清理法第5條第1項、第4項及第11條第1款、占用道路廢

          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條第1項規定辦理。

pdf 公告  165.79K  點閱圖案35
2021-03-24
最新5筆記錄
序號 發文單位 發文日期       主旨 點閱
1 總管理者 2017-07-27 * 花蓮縣花蓮市公有路燈認養要點
12698
2 總管理者 2014-08-20 *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行政規費收費辦法 8267
3 總管理者 2012-11-30 *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債權憑證管理要點 8428
4 總管理者 2012-11-20 * 花蓮縣花蓮市市有財產管理作業要點
8542
5 總管理者 2012-11-19 * 101年度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各項收入憑證管理要點 8174

服務地址:花蓮市商校街一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早上8:00 ~ 12:00 下午 1:30 ~ 5:30 週六、週日、例假日休息
服務電話:03-8310772    傳真:03-8349320

 

總計:12141649  本月:117022  今日:2378    更新日期:2024-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