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9月19日原民教字第1110047159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內容如下:
(一)
申請資格:經政府核准立案之人民團體。
(二)
辦理方式:
1、
辦理時間:分上、下半年執行,週一至週五課後時間實施,假日(含寒暑假)可依需求排課,週六及週日排課每月不得超過 8 小時,每日辦理時間最遲至晚間 8 時止。
2、
招收對象及人數:原住民國小學生,招收人數每班 10 至 20 人為原則,若所處地區學生分散招生不易,得以 5 人開班。
3、
課程規劃:以課業輔導、多元智能學習、生活教育及原住民族文化學習為主要項目,其課程比例應合理分配,並詳實規劃教學課程及製作教學進度表。
4、
人力配置:每班講師依不同專才聘用,每班生活輔導員至少配置一名協助辦理學童照護相關工作。
(三)
申請方式:
應備文件:申請單位應製作年度執行計畫 1 式 2 份,年度執行計畫應包含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成冊:
(1)
計畫申請表。
(2)
計畫書(含課程規劃、週課程表及教學進度表)。
(3)
人力配置名冊(含講師、生活輔導員及其他工作人員名冊)。
(4)
經費概算表。
(5)
辦理場地照片 8 張(室內、外各 4 張)。
(6)
依法登記之人民團體立案證明文件、負責人當選證書及組織章程影本。
申請時間:應於 111 年 10 月 11日前依規定格式將執行計畫提報花蓮縣政府,並提供計畫電子檔予花蓮縣政府彙整。
三、
另請申請單位於111年10月11日(二)前填報申請資料(使用google網址:https://forms.gle/rFmFHk8sL5nXeD2q6),否則視為缺件,不予受理。
四、
旨揭計畫格式請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官網-最新消息-本處公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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