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5月3日原民教字第1120021315號函及112年7月14日原民教字第1120036147號函辦理。
二、
旨揭測驗辦理方式如下:
(一)
報名資格:具一定族語能力,分「親屬保母」或「一般保母 」且以符合本縣在地通行語之族人優先遴選。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8月14日(星期一)止。
(三)
報名方式:填妥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郵件、電子郵件或親送方式送本府報名。
(四)
測驗通知:由本府進行書面審查,符合報名資格者通知其測驗時間;不符合資格者,報名資料逕予檢還。
(五)
測驗日期:112年8月26日(星期六)。
(六)
測驗地點:本縣臺灣原住民族文化館(花蓮市北興路460號 )。
(七)
錄取方式:
1、
完成第一階段口測成績達80分、第二階段職能強化訓練 取得結業證書者,視本府保母缺額依序遞補,倘超過原 民會最高名額者則列為候補。
2、
填寫「托育獎助金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資料,送本府審 核通過後,按月核發獎助金。
三、
上開測驗訊息業公告於本府原住民行政處網站,請貴所結合 轄下(村)里辦公室及原住民語言推廣人員協助推廣宣傳,並 鼓勵符合資格之族人積極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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