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為提升花蓮市舊鐵道行人徒步區機能及維護其環境清潔工作,
辦理認養單位甄選,歡迎依法登記立案之人民團體提出認養申請。
花蓮市舊鐵道行人徒步區環境維護認養單位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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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養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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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申請舊鐵道行人徒步區環境維護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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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養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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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義段1246-12 1246-13 1246-26 景觀道路用地
認養範圍標示圖【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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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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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登記立案之人民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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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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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花蓮市公所文化及觀光發展所
承辦人員:林小姐
聯絡電話:03-8310153#17
傳真號碼:03-8315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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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養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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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養期間以一年以上為原則最長二年
- 無償維護認養標的範圍內及其周圍環境之清潔
- 協助經本所許可使用標的範圍內之場地管理
- 認養單位應簽訂認養契約書【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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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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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認養申請書【附件一】
二、認養計畫書一式2份【附件二】
三、立案證明書或主管機關核准成立文件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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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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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紙本逕送本所收文單位方式辦理
地址:970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受理申請期間:公告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
審核作業期程:截止日起14天(不包含例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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