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111年10月14日北監花站字第1110322597號函辦理。
二.各位市民大家好,111年補繳燃料費已寄出,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請儘速繳納避免受 罰,請持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臨櫃繳費外, 亦可透過監理服務網、及監理服務APP等多元管道繳費,或 向監理所(站)查詢。
服務地址:970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早上8:00 ~ 12:00 下午 1:30 ~ 5:30 週六、週日、例假日休息 服務電話:03-8322141 傳真:03-8332975 交通位置 |網站導覽|員工專區 隱私權保護政策|網站安全政策|著作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