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農業機械證需檢附以下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2.購置的農業機械出廠證明書、發票(二手轉讓需有讓渡書)。
3.農業機械照片3-5張(包含主體機器、本機號碼或引擎號碼及申請人與主體機器入鏡照片)。
4.檢附土地謄本或國有地租約(佐證申請人所耕作土地及面積資料)。
服務地址:970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早上8:00 ~ 12:00 下午 1:30 ~ 5:30 週六、週日、例假日休息 服務電話:03-8322141 傳真:03-8332975 交通位置 |網站導覽|員工專區 隱私權保護政策|網站安全政策|著作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