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家委員會推動「113年客家新南向國際交流合作專案」,規劃遴選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學術機構、法人及民間團體,分別以「非政府組織(NGO)」、「校際交流」及「社區交流」 組別赴新南向國家進行客家文化交流,自即日起至113年2 月26日(星期一)止受理申請。
二、本案實施計畫及相關附件請逕至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 (https://www.hakka.gov.tw/Content/Content?NodeID=34&PageID=47382)下載。
三、詳細資訊請洽計畫聯絡人:客家委員會 綜合規劃處 黃專員,電話:02-89956988 #523, 電子郵件:ha0483@mail.hakk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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