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歷史建築「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31號日式宿舍」修復與再利用計畫調查研究成果說明會
一、法源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法第24條及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8條辦理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花蓮縣文化局
(二)主辦單位:花蓮市公所
(三)協辦單位:花蓮市明禮國民小學
(四)執行單位:范綱城建築師事務所
三、時間與地點
(一)時間:110年3月20日(週六)上午10:00∼12:00
(二)地點:花蓮市明禮國小(花蓮市明禮路6號)1樓會議室
時間 |
主題 |
內容 |
司責 |
10:00∼10:15 |
報到 |
引導來賓入席、提供茶水等 |
主辦單位、執行單位 |
10:15∼10:30 |
開場致詞 |
主持人開場、來賓致詞 |
主辦單位、執行單位 |
10:30∼11:20 |
成果說明 |
調查成果發表─歷史、建築、再利用計畫 |
執行單位 |
11:20∼11:50 |
討論 |
現場開放討論、各界發表意見 |
執行單位 |
11:50∼12:00 |
歡送 |
回收意見表、歡送來賓 |
執行單位 |
四、參加對象:對明禮路31號日式宿舍修復及再利用有興趣之大眾
五、注意事項:
(一)會前須量體溫、雙手消毒。量測額溫,若溫度超過37.5度發燒症狀,請勿參加;並請參加者全程配戴口罩。
(二)聯絡窗口:蔡小姐(0921-817-246;03-9355152)、邱小姐(0926-628-639;03-83101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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