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針對有意願擔任居家式托育人員(保母)或至托嬰中心、托育家園任職之民眾,本府委託單位辦理托育人員專業訓練。 |
三、 |
課程時間共計126小時,學費7,500元,相關訊息及補助標準公告於本府社會處網站(兒少福利>托育人員居家管理及特約托育補助申請>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補助計畫 )。 |
(二) |
授課時間:112年08月26日至11月25日每週六日8:00-17:30。 |
五、 |
本案另針對於本縣完成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之參訓學員,取得結業證書一年內於本縣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任職或本縣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完成登記取得登記證者,得以請領參訓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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