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 稱: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二、名 額:1名
三、薪 資:薪點280,新臺幣36,316元/月。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五、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24日(三)17時30分止。
六、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者或高中或高職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訓練六個月以上或兩年以上經驗。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第1項規定之情事。
七、工作內容:
(一)新聞人員。
(二)專業文書編輯。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止。(若育嬰留職停薪人員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前申請復職,屆時職務代理人應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九、檢附證件: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如附件)、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
十、報名方式:紙本逕寄(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親送亦可)97001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花蓮縣花蓮市公所行政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室約用人員,請於報名截止日(112年5月24日17時30分)前寄(送)達,星期六、日及例假日、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合者約談,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十一、附註:
(一)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二)聯絡電話:03-8322141分機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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