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未請領托育補助或未經政府公費安置之未滿兩歲之兒童,可於兒童戶籍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補助金額:第一名子女:5,000元、第二名子女:6,000元、第三名以上子女:7,000元。
服務地址:970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早上8:00 ~ 12:00 下午 1:30 ~ 5:30 週六、週日、例假日休息 服務電話:03-8322141 傳真:03-8332975 交通位置 |網站導覽|員工專區 隱私權保護政策|網站安全政策|著作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