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綜理原住民行政業務、其他交辦事項。
二、原住民急難救助/法律扶助服務、原住民族語振興工作、社會教育、歲時祭儀-豐年祭、原住民部落會議/部落核定作業、原住民志工服務研習訓練 、基本設施維持費、原民會與縣府臨時交辦事項。
三、產業經濟及家政推廣教育、中低收入戶建購/修繕住宅補助、原住民公共工程綜合業務、家政教室維護與管理、災害業務。
四、原住民綜合基金貸款、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原住民模範父/母親表揚、原住民高齡者生活、原住民資訊教育訓練、原住民部落圖書資訊站維護及管理。
五、輔導原住民傳統技藝、推動文化藝術活動、歲時祭儀-狩獵祭、協辦產業經濟及家政推廣教育。
六、技術士技能證照檢定申請、原住民勞健保及國民年金宣導、族別登記、原住民立案社團補助輔導、部落特色公佈欄維護與管理。
七、漏報增編原住民保留地3、4年工作計畫、漏報第三批工作計畫、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歲時祭儀-捕魚祭、花蓮市原住民文化歷史館維護與營運管理。
八、協助辦理原住民保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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