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花蓮市友善廁店家即日起招募至12月2日止
花蓮市公所考量到每逢假日或旅遊旺季常使公共廁所供不應求,故積極尋求有意願的店家,
以每月補助廁所清潔費的方式鼓勵店家配合加入友善廁所,共同提供遊客及在地民眾更友善便利的購物環境。
申請加入友善廁所須符合下列資格:
1.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之店家
2.地點位於民國路以東、自由街以北、重慶路以西、明禮路以南範圍內。(如圖示)
3.提供之廁所須動線良好及環境整潔
招募時間:111年11月14日(一)起至111年12月2日(五)止
申請方式與說明:
🔹請填寫參與申請書,並將參與申請書電子檔寄至ct8310153@gmail.com,或以紙本方式送至 【 花蓮市公所文化及觀光發展所 】
🔹有關友善廁所補助費用、補助方式、契約期間、內容等資訊,請參閱花蓮市公所友善廁所推廣方案行政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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